若私人扣车报警不受理,可通过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来解决。

当报警后警方不受理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决定是否立案。若决定不予立案,应出具相应文书,这是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

若对不受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上级公安机关有职责对下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可以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上级公安机关说明私人扣车的具体情况、报警过程以及当地公安机关不受理的情况,请求上级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还能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向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对不受理的决定进行审查。

若行政复议仍无法解决问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公安机关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法定职责,对私人扣车的案件进行处理。

也可以直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私人扣车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车主作为车辆的合法所有人,其财产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扣车人返还车辆,并赔偿因扣车造成的损失,如车辆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的合理交通费用等。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车辆的所有权证明、扣车的相关视频或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私人扣车报警不受理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