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暴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即无过错方(遭受家暴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在婚姻关系中,涉及家暴的情况起诉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有其特定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在有家暴情形的离婚案件中,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协商结果来处理财产。

很多时候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此时就需要法院介入。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到家暴这一情节,将遭受家暴的一方认定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比如,原本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是平均分配,但由于一方存在家暴行为,法院可能会判决遭受家暴的一方获得超过一半的财产份额。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家暴行为造成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因遭受家暴而遭受的精神痛苦进行的赔偿。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仍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发生混同,此时需要根据具体证据和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在因家暴起诉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上,法律会充分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家暴法院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