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证金骗局属于诈骗行为。

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工程保证金骗局中,通常符合诈骗行为的构成要件。

从主观方面来看,不法分子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他们打着工程的幌子,以收取工程保证金为诱饵,其真实目的并非是正常开展工程项目,而是骗取他人的钱财。例如,一些骗子虚构根本不存在的工程项目,告知他人可参与该项目建设,但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工程保证金作为参与项目的前提条件,之后便将保证金据为己有,这明显体现了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

在客观方面,不法分子采用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并不存在的工程项目情况,以欺骗他人相信工程的真实性。比如伪称自己有大型的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建设项目等。隐瞒真相则是指故意不透露真实情况,比如隐瞒自己根本没有实际履行项目能力的事实。当受害者基于错误的认识,认为真的可以获得工程项目而缴纳工程保证金时,就陷入了骗子所设的骗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对于工程保证金骗局,如果骗取的财物达到了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就会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也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所以,工程保证金骗局本质上就是一种诈骗行为。

工程保证金骗局是否属于诈骗行为(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