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起诉离婚后,对方一般会在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收到传票,但实际送达时间可能受多种因素影响而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通常情况下,传票会和起诉状副本等材料一起送达给被告,所以理论上被告会在立案后五天左右收到传票。在司法实践中,送达时间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送达方式。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如果采用直接送达,法院工作人员会直接将传票等法律文书送到被告手中,这种方式相对较快。但如果被告住所地较远或者经常居住地不明确,送达可能会耗费更多时间。邮寄送达也是常见的方式,不过在邮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节假日、物流延迟等问题,导致送达时间延长。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就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这种情况下被告收到传票的时间就会大大滞后。
法院的工作安排和案件数量。不同地区的法院,其案件受理量和工作效率存在差异。在一些案件较多的法院,工作人员可能无法在立案后立即安排送达工作,从而导致传票送达时间推迟。法院在送达前还需要完成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如整理和核对相关材料等,这也可能会对送达时间产生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立案起诉离婚后对方收到传票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会因送达方式、法院工作情况等多种因素而有所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