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致人轻伤害,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同时,其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轻伤害这一情形,并不在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八类犯罪之中,所以未满16周岁致人轻伤害通常不会被判刑。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未满16周岁致人轻伤害就无需承担任何后果。对于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要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会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专门矫治教育是一种带有强制性、教育性的措施,目的是对这些未成年人进行正确的引导和矫正,避免其再次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在民事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所以,未满16周岁致人轻伤害的,其监护人要对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