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代书的代书遗嘱通常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同时,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继承人与遗嘱内容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如果允许继承人代书遗嘱,很可能会出现继承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篡改遗嘱内容、诱导遗嘱人表达不符合其真实意愿的意思等情况,从而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遗嘱应当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思的基本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遗嘱的效力审查较为严格。一旦发现代书遗嘱是由继承人代书的,一般会认定该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从而判定遗嘱无效。例如,在某起继承纠纷案件中,遗嘱由继承人之一代书,虽然有其他见证人在场,但由于代书人身份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认定该代书遗嘱无效,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为了确保代书遗嘱的有效性,遗嘱人在订立代书遗嘱时,应选择与遗嘱无利害关系的人作为代书人和见证人。这些人通常包括律师、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等。同时,在代书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清晰,代书人准确记录遗嘱内容,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确认。这样才能保证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避免日后因遗嘱效力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继承人代书的代书遗嘱是否有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