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导致鼻梁骨骨折的赔偿,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构成伤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医疗费是赔偿的基础部分。受害人因鼻梁骨骨折接受治疗,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等,都应由侵权人承担。这些费用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例如,受害人前往医院进行骨折复位手术,手术费用以及术后的药物费用等,都在赔偿范围内。
误工费方面,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受害人是一名上班族,因鼻梁骨骨折请假一个月,这一个月的工资损失就属于误工费赔偿范畴。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一般来说,鼻梁骨骨折可能需要一定时间的护理,如家人请假照顾,家人的误工损失就可作为护理费要求赔偿。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宿费则是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鼻梁骨骨折经鉴定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故意伤害鼻梁骨骨折的赔偿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受害人应保留好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