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赔偿的有效期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来说,单位或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在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内进行;若通过劳动仲裁索赔,仲裁时效为1年;若进入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为3年。
在工伤认定完成后,下一步通常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赔偿具体金额的重要环节。根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虽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绝对最晚期限,但一般建议在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内进行,因为时间拖得过长可能会影响对伤情的准确判断。
关于赔偿的索赔时效。如果是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赔偿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例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单位拒绝按照规定支付赔偿,此时职工就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应当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知道自己的工伤赔偿权利被侵害且明确了责任主体后,在3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时效可能会因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比如,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都应及时关注时效问题,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相应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