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做完伤残鉴定后,赔偿责任主体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若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若未缴纳工伤保险,则全部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

当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将承担多项赔偿责任。例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部分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此时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确定赔偿主体后,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员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费用清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工伤做完伤残鉴定后应该找谁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