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方违约不卖,买房方可与其协商解决,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房产交易中,卖房方违约不卖是较为常见的纠纷。当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卖房方进行协商。因为协商解决可以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节省时间和精力。在协商过程中,买房方可以明确要求卖房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完成房屋的交易手续。这是基于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卖房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买房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常见的包括支付违约金、双倍返还定金等。违约金是卖房方违约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买房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款项,其目的是弥补买房方因卖房方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定金则是在合同签订时,买房方支付给卖房方的一定金额,若卖房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买房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卖房方违约,会判决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了要求支付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外,买房方还可以要求卖房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因房价上涨导致的差价损失等。
在整个过程中,买房方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双方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将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到关键作用。同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