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在遗产继承中一般不会因未成年身份而直接多分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况会予以照顾适当多分。

在我国的遗产继承相关法律规定里,通常遵循法定继承顺序和份额进行遗产分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并不会因为继承人是未成年人就直接给予多分。

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未成年人往往属于缺乏劳动能力的群体,如果其生活存在特殊困难,比如没有其他稳定的生活来源、身患重大疾病需要大量医疗费用等,在分配遗产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出于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和成长的考虑,给予适当多分遗产,以满足其生活和发展的需要。

例如,在一个法定继承案件中,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的遗产由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如果该未成年子女还在上学,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经济来源,而其他继承人经济状况相对较好,那么在分配遗产时,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未成年子女一些遗产,保障其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和维持生活。

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给予未成年继承人较多的遗产份额,那么应当按照遗嘱执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未成年在遗产继承中一般不会单纯因未成年身份多分财产,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会得到适当照顾从而可能多分财产。

未成年遗产继承是否应多分财产(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