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到交警包庇肇事者的情况,可以拨打122报警服务台、12389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开通专用举报电话、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电话进行投诉。
在交通执法过程中,倘若发现交警存在包庇肇事者的不当行为,需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进行投诉。
122报警服务台。它是我国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为受理群众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也接受对交通管理和执法问题的投诉。当认为交警在处理事故时有包庇肇事者的嫌疑,可以拨打这个电话说明情况。工作人员会记录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和反馈。
12389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开通专用举报电话。这是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开通专用举报电话和互联网举报平台,接受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对于交警包庇肇事者这种可能涉及违法违纪的行为,拨打12389是较为合适的。拨打后要清晰准确地描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事交警的特征以及具体的包庇表现等关键信息,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还可以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每个地区都有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可以通过电话查询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电话,然后进行投诉。他们会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如果查实交警存在包庇等违法违纪行为,会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在投诉时,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和信息,以保障投诉的有效性和可信度。同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按照正规的流程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警报器、标志灯具,喷涂标志图案的;
(三)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
(四)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的;
(五)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学校或者驾驶培训班、机动车修理厂或者收费停车场等经营活动的;
(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