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天然气漏气,一般情况下,若因房屋及附属设施本身质量问题导致漏气,维修责任由房东承担;若因租客使用不当造成漏气,则由租客承担维修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租赁行业的通行规则,对于租赁房屋内设施的维修责任划分有明确的界定。
房东承担维修责任的情况:在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天然气管道等设施由于自然老化、本身质量存在瑕疵等原因出现漏气问题,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这种情况下房东需要承担维修责任,及时安排专业人员对漏气问题进行维修,以确保租客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例如,房屋建成时间较长,天然气管道使用年限已久,出现了自然的破损导致漏气,此时房东应负责维修。
租客承担维修责任的情况:如果是租客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存在不当操作,如未正确关闭阀门、私自改装天然气管道等行为导致漏气,那么租客需要对由此造成的损坏承担维修责任。因为租客在租赁期间有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义务。若因租客自身过错导致设施损坏,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租客为了方便自己使用,擅自对天然气管道进行改动,从而引发漏气,这种情况下租客就需要承担维修费用和相应的责任。
如果在租赁合同中对天然气设施维修责任有特别约定,那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若双方对责任归属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