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买房后真离婚,法院通常依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财产分割约定、子女抚养意愿等情况进行判决。对于财产分割,会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登记情况等;子女抚养会从有利于子女成长角度出发;债务处理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在法律层面,并不存在“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双方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当假离婚买房后真的离婚时,以下是法院在不同方面的判决考量。
财产分割方面:对于为买房而假离婚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另一方主张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购房资金的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例如,若购房款是从双方共同的银行账户支出,或者有双方共同出资的转账记录等,法院可能会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分割。若双方在假离婚时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且该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一般会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处理。但如果一方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况,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重新分割财产。
子女抚养方面: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如果双方在假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有约定,法院会参考该约定,但更重要的是考察实际抚养情况以及子女的意愿(如果子女达到一定年龄)。例如,若子女一直跟随一方生活且生活稳定,改变抚养环境可能对子女成长不利,法院可能会维持现状。
债务处理方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需要共同承担。法院会根据债务的性质、用途等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在假离婚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且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假离婚买房后真离婚的判决是一个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的过程,需要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