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面积的法律规定要求主要涉及面积计算规范、误差处理以及公摊面积等方面,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
在面积计算规范上,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等标准。该规范明确了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方法,例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对于阳台,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面积等。这些规定确保了房屋面积计算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在面积误差处理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对于公摊面积,虽然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明确法律对公摊面积的具体比例进行规定,但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者明示公摊面积的范围和大小。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等。购房者有权知晓自己所购房屋的公摊情况,以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不合理的费用。
综上所述,这些关于房屋面积的法律规定要求,旨在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公平、公正,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开发商的销售行为。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六条
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