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骨折是否可以评为轻伤,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骨折的具体部位、严重程度等,依据相关人体损伤鉴定标准进行专业鉴定才能确定。

在我国,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有明确的标准,即《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对于不同部位、不同类型的骨折是否构成轻伤以及轻伤的级别都有详细规定。

一方面,有些部位的两处骨折可能构成轻伤。例如,根据标准,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或者两处以上骨折构成轻伤一级;肋骨骨折2处以上构成轻伤二级。以肋骨骨折为例,如果某人胸部遭受外力打击,经检查发现有两根肋骨骨折,那么依据标准就可以评定为轻伤二级。

另一方面,也存在两处骨折不构成轻伤的情况。比如一些轻微的、不完全的骨折,可能达不到轻伤的标准。像儿童的青枝骨折,它是一种不完全骨折,愈合能力较强,如果只是两处青枝骨折,可能就不构成轻伤。

骨折的具体情况也很关键。即使是同一部位的两处骨折,其严重程度不同,评定结果也可能不同。比如骨折是否伴有明显的移位、是否影响关节功能等。如果骨折部位没有明显移位,经过简单治疗后恢复良好,可能评定的损伤程度相对较低;而如果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甚至损伤到周围的神经、血管等组织,影响了肢体的正常功能,那么很可能构成轻伤甚至重伤。

需要强调的是,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鉴定,才能得出准确、公正的结论。

两处骨折可以评为轻伤么(0)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4.1.1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