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运输和超载运输区别主要体现在定义、执法依据、客体对象、认定标准、危害等方面。

定义方面,超限运输是指汽车装载超过公路对其的限值,主要研究的是车辆装载与公路的关系,特别关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超载运输则是指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对超载的核定,主要关注的是汽车性能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行车安全性。

执法依据方面,超限运输的执法依据是《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这些法规对公路的限载标准、超限运输的申请与许可等方面作出了规定。超载运输的执法依据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侧重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客体对象方面,超限运输的客体是公路,是从保护公路的角度出发,限制车辆对公路的损害。超载运输的客体是车辆,主要是考虑车辆本身的承载能力和安全性能。

认定标准方面,超限运输的认定标准与公路的设计标准相关,例如不同等级的公路对车辆的轴载质量、车货总质量、外廓尺寸等有不同的限制要求。超载运输的认定主要依据车辆的行驶证核定载质量,只要车辆实际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就属于超载。

危害方面,超限运输会对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损害,缩短其使用寿命,增加养护成本。超载运输主要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由于车辆超载,会导致制动距离延长、操控性能下降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超限运输和超载运输虽然都涉及车辆装载问题,但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在实际管理和执法中需要准确区分和处理。

超限运输和超载运输的区别在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