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所需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来说,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可能在三个月内完成;适用普通程序则可能需要六个月,若有特殊情况还可延长。若涉及二审,二审审限通常为三个月。若存在第一次起诉不判离,需要第二次起诉等情况,时间会更久。
在诉讼离婚中,不同的程序和案件情况会导致所需时间有较大差异。一审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比如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主要问题争议较小,只是在一些细节上存在分歧的案件,可能会适用简易程序,这种情况下,三个月左右就可能完成一审。
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普通程序通常适用于案件情况较为复杂的离婚诉讼,例如涉及大量财产分割,包括房产、公司股权等,或者子女抚养权争议较大,涉及多方面因素考量等情况。
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在实际的诉讼离婚中,还有可能出现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当事人需要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这样整个诉讼离婚的时间就会大大延长。综上所述,诉讼离婚的时间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短则几个月,长则可能超过一年甚至更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