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不能转让的法律限制情形主要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三种。

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情形。这类债权往往具有特定的人身信任关系或与特定身份相关。比如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像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对委托人享有的债权,因为这种委托是基于委托人对受托人特定的信任,若随意转让债权,可能会破坏这种信任基础,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又如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像特定演员的演出报酬债权,是基于该演员的独特表演能力和知名度等因素确定的,具有专属性,不能转让。还有不作为债权,通常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约定,一方当事人负有不作为的义务,另一方享有相应的债权,这种债权也因其特定性而不能转让。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债权不得转让,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一方违反该约定转让债权时,转让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转让方需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法律法规会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交易安全等因素,对某些债权的转让作出限制。例如,某些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债权,可能不允许随意转让。再如,《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可能对某些特殊类型合同的债权转让作出禁止性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债权的转让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否则转让行为将不具有法律效力。了解债权不能转让的法律限制情形,有助于当事人在进行债权转让时避免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交易的安全稳定。

债权不能转让的法律限制情形有哪些内容(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