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贷款买房离婚后贷款谁还需分情况而定,可能由一方偿还,也可能双方共同偿还,具体要依据房产归属、夫妻双方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婚后贷款买房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应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和贷款偿还问题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来执行。例如,双方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剩余的贷款也由该方继续偿还,这种约定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若法院将房产判给一方,那么该方一般需要承担剩余的贷款。比如,在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后,将房产判归经济条件较好且在购房过程中出资较多的一方,那么这一方就需要负责后续贷款的偿还。
但如果房产是双方按份共有,那么贷款也可能按照双方的份额来分担。比如,双方在购房时约定了各自的产权份额为50%,那么在离婚后,贷款也可以按照这个比例由双方分别偿还。
如果一方获得房产但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偿还贷款,法院可能会采取一些变通的方式。例如,对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用拍卖所得款项先偿还贷款,剩余部分再由双方分配。
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贷款债务,且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部分债务可能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婚后贷款买房离婚后贷款的偿还问题较为复杂,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