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过户后买家跑了,卖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如确认款项是否结清,若未结清可通过协商、发函、诉讼等方式追讨款项;若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卖家要冷静分析当前状况,明确买家“跑了”所涉及的具体问题。最关键的是确认买家是否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如果买家在过户后尚未支付剩余房款就消失不见,卖家拥有追讨房款的合法权利。

第一步可以尝试与买家取得联系。通过之前沟通的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尝试询问买家未付款的原因,看是否能够协商解决。若无法直接联系到买家,可以尝试联系买家的亲属、朋友,通过他们转达要求买家付款的信息。

若协商不成,卖家可以向买家发送书面催款函。函件中要明确指出买家未支付房款的事实、应支付的金额、支付期限以及逾期不支付的法律后果等内容。催款函可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寄送,并保留好寄送凭证,以便后续作为证据使用。

如果催款函也没有起到作用,卖家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卖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房屋买卖合同、过户手续、聊天记录、催款函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卖家胜诉,而买家仍然不履行判决,卖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要求买家支付房款。

如果买家的“跑了”行为还导致卖家遭受了其他损失,如因买家违约导致卖家错过其他交易机会而产生的损失等,卖家也可以在诉讼中一并要求买家进行赔偿。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卖家要及时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手房买卖过户后买家跑了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