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记录在征信报告上一般存续5年。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这里的“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非常关键,它指的是不良行为结束的时间。比如,信用卡逾期后一直未还款,那么不良记录的起算时间就不是从逾期发生时开始,而是从还清欠款的时间开始计算5年。

以常见的信用卡逾期为例,如果持卡人在2020年1月1日发生逾期,一直到2020年6月1日才还清欠款,那么不良记录将从2020年6月1日开始计算,到2025年6月1日满5年后,该不良记录就会从征信报告中删除。

不过,如果不良行为一直持续,没有终止,那么不良记录就会一直存在于征信报告中。例如,贷款一直处于逾期未还状态,征信报告上就会持续显示该笔贷款的逾期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不良记录虽然基本都是按照5年的期限保存,但在实际影响上可能会有所不同。在这5年期间,不良记录可能会对个人的金融活动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如申请贷款、信用卡等可能会被拒绝,或者获得的贷款利率较高等。所以,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及时处理逾期等不良行为是非常重要的。

不良记录在征信报告上存续几年(0)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十七条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