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驾照被吊销后,终生不得重新考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属于极其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对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同时也严重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法律规定终生禁驾的目的在于对这种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制裁,以起到强大的威慑作用,警示其他驾驶者不得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

从司法实践角度来看,当出现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时,司法机关会按照刑事诉讼程序,以交通肇事罪等相关罪名追究逃逸者的刑事责任。在这一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吊销其驾驶证,并明确其终生不得重新考取。

终生禁驾意味着该驾驶者永远失去了合法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资格。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生命的尊重和保护,以及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它促使驾驶者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必须履行停车、救助伤者、报警等法定义务,而不是选择逃逸这种错误且违法的行为。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驾照吊销几年能考(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