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被起诉了没钱还,可尝试与贷款机构协商、积极应诉、配合法院执行等方式应对。
当面临贷款被起诉且没钱还的情况时,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应对措施。
与贷款机构协商:在被起诉后,不要逃避,应主动联系贷款机构,表明还款意愿和目前的经济状况,尝试协商制定新的还款计划。例如可以申请延长还款期限、降低每月还款金额等。若贷款机构同意协商方案,要签订相关协议,明确新的还款条款,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积极应诉:收到法院传票后,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积极参加诉讼。在法庭上,如实向法官陈述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还款困难,争取法官的理解。同时,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仔细审查贷款机构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如果发现贷款机构存在违规行为,如利率过高、收费不合理等,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抗辩。
配合法院执行:若法院最终判决需要偿还贷款,而确实暂时无力偿还,要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法院可能会对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和处置,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应如实向法院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不得隐瞒或转移财产。否则,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努力增加收入还款:在应对诉讼的同时,要积极想办法增加收入,尽快偿还贷款。可以通过兼职工作、提升自身技能以获得更高收入的工作机会等方式,逐步偿还欠款。
贷款被起诉没钱还时,要保持积极的态度,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风险和信用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