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中标金额的计算方式多样,常见的有以投标报价为中标金额,也可能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后确定,还存在通过复合标底法等特殊方法计算得出。
在工程招标中,中标金额的计算方法因招标项目的性质、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评标办法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最常见的方式是以投标报价直接作为中标金额。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评标过程中会选择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其中标报价即为中标金额。例如,某小型建筑工程招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选择了报价最低且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就成为了中标金额。
有些项目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后确定中标金额。比如,评标办法中可能规定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价格分计算,同时考虑其他因素如技术方案、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分。在确定中标人后,可能会根据一定的规则对其投标报价进行微调。例如,某市政工程招标,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报价按照一定的公式进行价格分计算,同时结合技术标评分得出综合得分。中标人确定后,若其投标报价中存在一些可调整的项目,如暂估价项目,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确定中标金额。
还有一种特殊的计算方法是复合标底法。复合标底是由招标人的标底和各投标人的报价按照一定的比例加权平均得出。评标时,最接近复合标底的投标报价可能成为中标金额。例如,某大型水利工程招标,招标人设定标底为A,各投标人的报价分别为B1、B2、B3……Bn,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比例计算复合标底C = aA + b(B1 + B2 + B3 + …… + Bn) / n(a、b为权重系数,且a + b = 1),最接近C的投标报价对应的投标人中标,其报价即为中标金额。
在一些国际招标项目中,可能会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方式确定中标金额。这种方式下,中标金额由工程成本和一定的酬金组成,酬金可以是固定金额,也可以根据工程成本的一定比例计算。工程招标中标金额的计算方式复杂多样,需要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