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到法院起诉男方离婚,要先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后会通知缴费、排期开庭,之后按程序参加庭审,最后等待法院判决。

女方需要做好起诉前的准备工作。这包括收集相关证据,证据在离婚诉讼中至关重要。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双方分居的证明、男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好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涉及子女抚养权的,要收集自己有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同时,要撰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与理由(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过程等)。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女方需要向该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若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女方缴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的金额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一般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送达传票。在庭审过程中,女方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环节,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观点。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判决。如果女方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女方到法院起诉男方离婚的手续(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