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了定金不想要了是否能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定金一般不能退;若因开发商原因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订立,定金通常可以退。办理退款的方式也因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
定金在法律上具有担保性质。根据《民法典》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比如个人资金状况变化、家庭因素等,这种情况下属于购房者违约,按照定金罚则,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定金通常无法退还。但是,购房者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诚恳地向开发商说明自身遇到的困难和特殊情况,争取开发商的理解,看是否能够退还部分或全部定金。不过,这种协商成功的概率相对较低。
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者不想买房,比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等,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购房者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开发商违规的文件、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等,然后与开发商进行沟通,要求其退还定金。如果开发商拒绝,购房者可以通过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例如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导致合同无法订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此时,购房者应及时与开发商沟通,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自然灾害的证明等,协商退还定金事宜。
在办理定金退还时,无论哪种情况,都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定金收据、购房合同、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进行沟通和处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