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教唆的是不满十四周岁或有精神病不能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犯罪,教唆者按单独犯罪从重处罚;若教唆的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或教唆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教唆者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处罚,通常会从重处罚。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意图实施犯罪。在法律规定中,对于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有着明确的规范。
当教唆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是有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时,由于这些未成年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教唆者实际上是把他们当作犯罪工具来利用,这种情况下教唆者构成间接正犯。根据法律规定,教唆者应当按照单独犯罪来处理,并且会从重处罚。比如教唆一个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去盗窃,教唆者就会被认定为盗窃罪的单独犯罪,且在量刑时会加重刑罚。
如果教唆的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只对特定的八种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当教唆他们实施这八种犯罪时,教唆者与被教唆的未成年人构成共同犯罪,教唆者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教唆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就会被认定为主犯;如果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则会被认定为从犯。同时,法律明确规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对于教唆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因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对所有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教唆者同样与被教唆的未成年人构成共同犯罪,也是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处罚,并且也会受到从重处罚。例如,教唆一名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去抢劫,教唆者和该未成年人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教唆者会根据其在抢劫犯罪中的作用量刑,且会从重处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行为,法律对其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制,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