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判缓刑是不同阶段的措施,取保候审是在法院判决前的一种强制措施,而缓刑是法院判决后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取保候审在法院作出判决后一般就会结束;缓刑的结束时间取决于缓刑的考验期,考验期满且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首先来了解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在这个期间,案件侦查终结,法院作出了判决,那么取保候审措施通常就会结束。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8个月后,法院作出了判决,此时取保候审就会终止。
接下来看缓刑。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等。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没有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例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那么在一年半的缓刑考验期满后,若其遵守规定,原判的一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