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刑事自诉起诉状通常包含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首部要写明标题、自诉人及被告人的基本信息;正文包括案由和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尾部则是送达法院名称、自诉人签名及日期。

首部

标题应明确为“刑事自诉状”。接着要写清楚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正文

案由和诉讼请求:案由要明确写清是侵占罪。诉讼请求需具体、清晰,比如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要求被告人返还侵占财物等诉求。表述要简洁明了,让法院能清楚知晓诉求内容。

事实与理由:这是起诉状的核心部分。要详细叙述被告人侵占财物的具体事实,包括财物的来源、性质、数量,被告人实施侵占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按照事件的发展顺序,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理由部分则要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阐述被告人的行为为何构成侵占罪,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侵占罪的具体条款,说明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列出能够证明被告人侵占行为的证据,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说明证据的来源,例如书证是从何处获取,证人的姓名和住所也要详细写明,以便法院能够进行调查核实。

尾部

写明该起诉状送达的人民法院名称,一般是被告人犯罪地或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最后由自诉人签名,并注明起诉的年月日。

在撰写侵占罪刑事自诉起诉状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语言规范、通顺,格式符合法律要求。如果对法律条文和诉讼程序不太熟悉,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侵占罪刑事自诉起诉状怎么写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