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有约定和法定两种情况。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没有约定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赔偿损失的方式。

在法律实践中,欠款不还违约金的计算是一个较为常见的问题。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时,一般遵循约定优先的原则。例如,合同中可能约定按照欠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如每日万分之五来计算违约金,那么在欠款人逾期不还款时,就按照这个约定的比例来计算违约金。不过,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判断是否“过分高于”,通常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损失的方式。在借款合同中,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其他类型的欠款合同,违约方需要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计算违约金时,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欠款人可能会以诉讼时效经过为由进行抗辩,这将对债权人主张违约金产生不利影响。欠款不还违约金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欠款不还违约金怎么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