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通常要等六个月后再起诉。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则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

在司法实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原告若想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等待六个月的时间。

不过,法律也有特殊规定。如果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再次起诉离婚。所谓“新情况、新理由”,是指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发生了足以影响夫妻感情,导致夫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的情况。比如,一方在第一次起诉后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或者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行为,这些都可以被认定为新情况、新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新情况、新理由”的认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进行审查判断。如果是被告起诉离婚,不受上述六个月时间的限制,被告随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虽然距离第一次起诉有了一定时间间隔,但当事人仍需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第二次起诉离婚并不意味着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最终的判决结果还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确定。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等多久再起诉(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