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属于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申请续期。通常是在到期前一年向相关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完成续期。
门面房土地性质一般为商业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照规定是40年。当门面房产权到期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具体的续期流程方面,首先需要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年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之所以要提前一年申请,是为了给相关部门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和处理。提出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会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来决定是否批准续期。
如果该门面房所在区域没有因城市规划等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征收等情况,一般情况下会批准续期申请。批准后,土地使用者需要与土地管理部门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这份合同会详细规定土地使用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土地使用期限等内容。
土地使用者需要按照新的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数额通常会根据当时的土地市场价格、土地用途等因素来确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土地使用者就可以继续使用该门面房所在的土地,门面房的产权续期也就完成了。
如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决定不批准续期申请,那么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对于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例如可能会给予一定的补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