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年限到了是否需要交钱,要分情况来看。对于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目前相关法律未明确是否缴费及缴费标准;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需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一般可能涉及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首先要明确产权年限通常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个人拥有的是土地使用权。
住宅建设用地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但是关于续期是否需要缴费以及缴费的具体标准,目前法律还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从立法导向来看,会充分考虑保障居民的居住权益,未来即便需要缴费,也会有相应合理的制度安排。比如在一些地方进行的相关探索中,也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处理方式,以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
非住宅建设用地方面,当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者若要继续使用土地,需要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例如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如果要继续使用土地,就需要按照新的土地出让政策和市场情况来确定费用。
所以,产权年限到了是否交钱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土地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