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约定工资数额,双方可以重新协商确定工资数额并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则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工资的,实行同工同酬;若没有同类岗位的,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在实际的劳动就业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数额的情况。当遇到这种状况时,首先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就工资数额进行重新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工资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重要内容。这样可以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清晰明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来执行。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的合同。如果企业存在有效的集体合同,且其中对工资标准有明确规定,那么就应当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来确定劳动者的工资。
要是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工资的,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支付工资。
若用人单位没有同类岗位的,此时可以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来确定工资数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动者的劳动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即使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数额,劳动者也有相应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