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分居满两年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但这并非绝对,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需要强调几个关键要素。“因感情不和分居”,这意味着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出现问题,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的分居。例如,一方到外地工作,长期不在家居住,这种情况不属于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这个时间要求是连续的。也就是说,夫妻双方从开始分居到起诉离婚时,持续分居的时间要达到两年。在实践中,要证明连续分居满两年并不容易,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证人证言等。

即便满足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条件,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还是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能够通过调解使夫妻双方和好,那么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只有在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除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外,还有其他情形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所以,即使分居时间不满两年,但有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离婚也有可能胜诉。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分居时间只是其中一个参考因素。

分居多久起诉离婚可以胜诉(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