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中卖家违约,可先与卖家协商解决,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若协商不成,可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在居间合同里,卖家违约是较为常见的情况。当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卖家进行友好协商。因为协商解决通常较为高效、便捷,能够节省时间和成本。在协商过程中,要明确指出卖家的违约行为,并依据合同条款,要求卖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若合同约定了卖家违约需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就可以向卖家提出支付违约金的要求;若卖家的违约行为给买家造成了实际损失,也可要求卖家赔偿这部分损失。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时候需要查看居间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若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就应按照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等特点,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那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如居间合同、双方的沟通记录、卖家违约的相关证明等,以证明卖家存在违约行为以及给自身造成的损失。

在法律上,买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卖家承担不同的违约责任。如果买家希望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卖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比如按时交付房屋、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如果买家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或不现实,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等。同时,若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买家还可以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

当居间合同中卖家违约时,要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

居间合同卖家违约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