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离,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协议离婚的途径就行不通了,此时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比如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起诉状应明确表明离婚的诉求以及相关的事实和理由。证据方面,如果有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会对诉讼更有利,例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的证据。
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理。
对于是否判决离婚,关键在于是否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在第一次诉讼时就判决离婚。不过,即使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在判决生效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整个离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遵循法律程序,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理性对待离婚问题,尽量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