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没有证据法院能受理。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离婚案件,证据并非法院受理案件的必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离婚诉讼中,只要原告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明确的被告即另一方配偶,有要求离婚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和理由,并且该案件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法院就应当受理该离婚案件。

证据对于离婚案件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后续的审理过程中。例如,在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上,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方面,证据也起着关键作用。比如,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和价值的证据,能帮助当事人在财产分割中争取到更合理的份额;证明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有助于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即使没有这些证据,法院也不会拒绝受理离婚案件。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的陈述、辩论等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不过,没有证据支持自己主张的一方,可能在诉讼中面临不利的结果。所以,虽然没有证据不影响法院受理离婚案件,但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应尽量收集和提供相关证据。

离婚没有证据法院能受理吗(0)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