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单位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履行申报义务、配合调查等。

在材料准备方面,单位需要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可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官网下载,需详细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同时,要准备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也是必不可少的,这能明确职工的受伤情况或所患职业病。

单位要履行申报义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单位要配合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单位应如实提供与工伤事故相关的信息,不得隐瞒或虚报。

单位还需关注后续流程。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单位要及时将认定结果告知职工,并按照规定落实职工的工伤待遇。如果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也有权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单位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需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认定工伤单位需要做什么准备(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