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头被摩托车追尾的处罚需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若掉头车辆负全责,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双方都有责任,则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若摩托车全责,掉头车辆无责任,无需承担赔偿,但具体处罚还涉及交通法规对双方违规行为的处理。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是确定处罚的关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如果经过交警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认定掉头车辆违反了上述规定,妨碍了摩托车的正常行驶,导致追尾事故发生,掉头车辆通常会被认定为全责。这种情况下,掉头车辆的驾驶员除了要承担摩托车车主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例如,如果掉头行为违反了交通信号灯规定,可能会被处以罚款和扣分的处罚。一般违反信号灯规定可能会被扣6分,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若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过错,比如掉头车辆虽然有一定的违规行为,但摩托车存在超速、未保持安全车距等情况,交警会根据双方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主次责任。双方按照责任比例分担摩托车车主的损失。对于双方的违规行为,也会按照相应的交通法规进行处罚,如超速可能会根据超速的比例进行罚款和扣分,未保持安全车距可能会被警告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要是交警认定摩托车负全责,比如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如酒驾、无证驾驶等,导致追尾掉头车辆,那么摩托车驾驶员要承担自身的损失以及掉头车辆的损失。同时,摩托车驾驶员会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酒驾可能会被暂扣驾驶证、罚款甚至拘留;无证驾驶会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