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后,家属或朋友可通过联系拘留所了解具体的联系和存钱方式。一般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拘留所确认被拘留人员是否在该所,存钱方式通常有现场窗口办理、邮政汇款、线上支付等。

当得知有人被拘留后,首先要明确被拘留的地点。如果是行政拘留,通常会在当地的拘留所;如果是刑事拘留,会关押在看守所。可以通过办案机关,如派出所等,询问具体的拘留场所。

取得联系方面,家属或朋友可以拨打拘留所对外公布的联系电话,询问被拘留人员是否在该所,了解探视时间、相关规定等信息。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员的通信和会见是受到一定限制的。行政拘留的,在规定的探视时间,家属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探视;刑事拘留的,在侦查阶段,除了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外,家属一般不能会见,只有等到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家属才可以会见。

关于存钱,不同的拘留场所可能有不同的方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种:现场窗口办理,家属可以前往拘留所的指定窗口,提供被拘留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姓名、拘留编号等,然后直接存入现金。邮政汇款,有些拘留所支持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存钱,会告知家属汇款的地址和相关注意事项,家属按照要求填写汇款单并注明被拘留人员信息即可。线上支付,部分拘留所也开通了线上支付渠道,可能是通过专门的APP或者公众号等,家属可以在上面按照指引完成存钱操作。在存钱时,要注意了解拘留所对金额的限制以及资金的使用范围等规定,同时要保存好相关的凭证,以便日后查询和核对。

被拘留了怎么取得联系存钱(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