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案件中取保候审结束时间取决于多种情况,一般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但存在提前结束和延期的可能性。
在轻伤二级这类刑事案件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这意味着,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开始计算,整个取保候审的期限理论上最长为十二个月。
不过,实际中取保候审可能提前结束。比如,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了相关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一旦被逮捕,取保候审措施就会结束。如果案件侦查终结,被不起诉或者被判决,取保候审也会相应结束。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取保候审的结束时间也会有所差异。对于一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轻伤二级案件,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就会完成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程序,取保候审也会随之结束。而对于一些存在争议、证据收集困难的案件,可能会接近十二个月的最长期限才会有结果。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法定的程序批准,取保候审期限有可能会延长。轻伤二级取保候审的结束时间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进展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