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案件既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重婚罪的受理部门有不同情况。
公安机关是重要的受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重婚罪属于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当发现重婚犯罪线索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便会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有权采取一系列侦查措施,如询问证人、收集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等。例如,公安机关可以通过调查婚姻登记情况、走访当事人居住地了解其生活状态等方式,收集证明重婚行为的证据。这是因为重婚行为不仅侵犯了婚姻关系中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婚姻制度和公序良俗,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打击犯罪的重要力量,有职责对这类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人民法院也可以直接受理重婚罪案件。重婚罪同时也是自诉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重婚行为的受害人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方构成重婚罪,可以不经过公安机关,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人民法院在受理自诉案件后,会按照自诉案件的程序进行审理,通过开庭审理、调查证据等环节,对案件作出判决。这种方式赋予了被害人一定的自主选择权,使其能够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更适合自己的维权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