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一定算重婚罪。只有在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况下,才构成重婚罪;若只是单纯的同居,并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既包括法律上的结婚,即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也包括事实上的结婚,也就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法律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另一种是事实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对于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如果只是临时性的同居关系,双方并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么这种同居行为虽然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但并不构成重婚罪。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在外租房短暂居住,偶尔一起生活,但对外仍以普通朋友相称,这种情况就不属于重婚罪。
如果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比如对外宣称是夫妻,共同参加社交活动,周围的邻居、朋友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么就可能构成重婚罪。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双方的同居时间、对外的身份宣称、共同生活的情况等。
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于这种行为,不仅会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尊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