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离婚时财产分割与普通人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基本相同,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残疾一方,在财产分配上给予一定倾斜。

在我国离婚分割财产主要有协商分割和诉讼分割两种方式。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达成双方都认可的分割协议。这种方式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双方的需求。只要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协商一致,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这个过程中,对于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法院会在分割财产时给予适当的照顾。因为残疾人在生活中往往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挑战,在经济上可能相对弱势。给予他们适当的照顾,有助于保障他们离婚后的基本生活,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人道主义精神。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照顾并非是绝对的倾斜,而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做出合理的判决。法院会考虑残疾的程度、残疾对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一般仍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残疾人离婚财产分割既要遵循法律的基本原则,又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实际情况。

残疾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