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暖气漏水把楼下淹了,责任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由房东、租客或供暖公司承担。
在处理租的房子暖气漏水把楼下淹了的责任问题时,要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责任主体。
房东承担责任的情况:如果暖气漏水是因为房屋本身的设施老化、自然损坏,且房东没有尽到维修和保养的义务,那么房东通常需要承担责任。房东对出租房屋的设施负有基本的维护责任,要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安全、可正常使用的状态。例如,暖气管道因年久失修出现裂缝导致漏水,而房东此前并未对暖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此时房东就应当对楼下的损失负责。
租客承担责任的情况:若暖气漏水是由于租客的不当使用或人为损坏造成的,那么租客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租客在使用暖气时,擅自改装暖气设备,或者因疏忽大意忘记关闭暖气阀门,从而引发漏水事故,这种情况下租客理应对楼下的损失进行赔偿。
供暖公司承担责任的情况:要是暖气漏水是因为供暖公司在供暖过程中的操作失误、设备故障或者维护不当等原因导致的,那么供暖公司需要承担责任。例如,供暖公司在进行供暖系统的压力测试时,操作不当导致暖气管道破裂漏水,此时供暖公司要对由此造成的楼下损失进行赔偿。
在实际处理这类问题时,各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责任和赔偿事宜。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漏水现场的照片、维修记录、与房东或供暖公司的沟通记录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