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有前科不一定会被收监,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前科不影响此次案件性质,且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一般不会收监;若存在违反规定或前科涉及特定严重情形等,可能会被收监。

要明确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于有前科的情况,并不必然导致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收监。一方面,如果前科与本次犯罪没有关联,且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那么通常不会仅仅因为有前科就被收监。

存在一些情况可能导致收监。其一,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其二,如果前科属于特定严重情形,比如是累犯,反映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较大,司法机关可能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认为其不适合继续取保候审而决定收监。其三,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影响到对案件的整体判断,也可能导致被收监。有前科只是一个参考因素,是否收监要结合多种情况综合判定。

取保候审有前科的情况下会不会收监察官(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