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撞私家车谁的责任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一般要依据双方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及作用大小来确定。

在道路行驶中,消防车虽然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有优先通行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在任何情况下都无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如果消防车是在执行紧急任务,私家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碰撞事故,私家车可能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例如,私家车在听到消防车警笛声后,未及时避让,依然按照原路线和速度行驶,最终与消防车发生碰撞,这种情况下私家车的责任较大。

如果消防车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如超速行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等,即便其有优先通行权,也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消防车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高速通过路口,与正常行驶的私家车发生碰撞,消防车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

若消防车并非在执行紧急任务,那么它和普通车辆一样,应遵守交通规则。此时发生碰撞事故,责任认定将按照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原则,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例如,消防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私家车相撞,消防车就可能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确定消防车撞私家车谁的责任大,要由交警部门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方式,综合分析各种因素后作出责任认定。

消防车撞私家车谁的责任大(0)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