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暴力分居两年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离婚,若协商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若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保留相关家暴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婚姻关系中遭遇家庭暴力且分居两年的情况,需要妥善处理以保障自身权益。协商离婚的方式。夫妻双方若能心平气和地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那么可以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协商不成,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在诉讼过程中,因家庭暴力分居两年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根据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警方出警后会有详细的记录,这是非常有力的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因家暴受伤的情况;还有相关的视听资料,如家暴现场的照片、视频等。同时,分居两年的证据也很关键,例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将这些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因家暴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身在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得到公平合理的处理。

家庭暴力分居两年怎么处理好(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